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惠书岳 [发表时间]:2020-08-0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近期,教育部组织编写了《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现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的通知》(教党〔2020〕32 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讲义》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贯通结合起来,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上来。各支部可利用“学习强国”平台中的教育部就印发《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答问等相关资料,组织本支部党员深入学习。

二、强化学习宣传。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通过集中宣讲、专题讲座、集体研讨等多种方式学习《讲义》,交流学习心得、撰写学习体会,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把握精神实质。要系统宣传解读阐释《讲义》精神,扩大覆盖面、提高影响力,营造良好氛围。

保证学习效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围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各自实际,深入梳理工作中面临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对标对表,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以实际行动推动《讲义》精神落地落实。要将学习《讲义》精神作为支部“三会一课”活动的重要学习内容,认真做好学习情况的总结和宣传报道工作,并将学习情况及时上传“灯塔-党建在线”平台“山东e支部”系统、“智慧党建”平台等。

附件: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的通知

宣传统战部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