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推动学院各级网站规范运营和健康有序发展,提升网站内容安全水平,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充分发挥网站在提供信息服务、展示学校形象、传播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将学院各级网站运营管理规范要求如下:
1.在学院“新闻动态”栏目进行信息发布,要严格履行审核程序,坚持分级分类审核,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按照由信息员提交初稿预览——部门领导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宣传部审核发布的流程进行。
2.各系部处室在各自二级网站发布原创信息时,按照由信息员提交初稿预览——部门领导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的流程进行。二级网站的建设管理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规章制度,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平台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
3.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体现宣传报道的时效性;要实事求是,体现宣传报道的真实性;要符合法律规定,体现宣传报道的合法性;要主题鲜明,体现宣传报道的导向性。不得发布商业性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院相关规定的信息,以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4.各系部处室要对建设管理的二级网站内容、安全隐患和管理制度等进行全面自查,强化网站整合,加强统一管理,结合技术手段提升网站内容安全水平。要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平台账号和密码必须掌握在管理员手中,不得私自外泄。建立不良信息处置机制,如出现损害国家、社会和学院声誉等不良信息时,要及时处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发布、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等不良后果的,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责任。
2020年12月1日